天津出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案
2017-01-10 来源:未知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加快推进国内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转型发展,做大做强天津制造,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转变制造业发展方式和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目标,充分释放“互联网+”力量,进一步夯实融合发展基础,积极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双创”平台,加快培育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拓展制造业发展空间,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主要目标
(一)到2018年,全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互联网“双创”成为制造业转型发展新引擎,初步形成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新生态。
——制造业互联网“双创”体系初步建立。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0%以上,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中得到深入应用。相比2015年底,工业云企业用户翻一番。
——智能制造水平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制造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5%,关键工序数控率达到50%。相比2015年底,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15%,库存周转率提高25%,能源利用率提高10%。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快速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制造新模式逐步得到推广,制造业与互联网跨界融合、基于互联网的平台化服务等新业态加快发展,培育形成一批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和企业。
(二)到2025年,全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体系和新型制造体系基本形成,融合发展新模式广泛普及,我市制造业综合竞争实力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搭建发展平台,激发转型新动能。积极构建支撑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各类互联网平台,打造一批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信息化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及智能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推动产品、技术、工艺创新和管理、制造、经营等方式转变,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和转型动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二)推进融合创新,培育发展新模式。汇聚整合制造业企业、互联网企业以及制造业与互联网资源等“双创”力量和要素,带动技术产品、组织管理、经营机制、销售理念和模式创新,推动制造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在发展理念、产业体系、生产方式、业务模式等方面融合,构建开放式生产组织体系,营造产业新生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负责)
(三)实施试点示范,引领发展新业态。以推广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制造网络化、管理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等为重点,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跨界融合,打造一批两化融合(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智能制造、互联网与工业融合等试点示范项目和企业,带动全市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整体提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四、重点工作
(一)构建制造业互联网“双创”新体系。
1.推动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制造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集聚众智,构建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新模式,促进技术产品创新和经营管理优化。推进大型企业“双创”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加强与各类创新创业基地、众创空间、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合作,推动产学研“双创”资源的深度整合,积极发展深度参与、产业链高度协同的创新模式,推动平台资源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负责)
2.推动互联网“双创”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建设面向制造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加大对“双创”基地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速降费,丰富增值服务,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推动大型制造企业“双创”平台向中小企业延伸,填补中小企业发展短板,构建业务协同、合作发展、共创共赢的生态环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通信局负责)
3.推动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基地建设。加快完善创业创新政策环境,依托各类产业集聚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充分运用互联网,积极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加快推动“双创特区”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制造业创业创新体系,打造市场化与专业化结合、线上与线下互动、投资与孵化衔接的创新载体,发展壮大一批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二)培育和发展互联网制造新模式。
1.推进智能制造。积极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逐步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推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智能化,深化泛在感知、宽带移动、智能融合的信息网络技术在工业领域的集成应用,推动设备互联、数据集成、智能管控,促进生产过程精准化、柔性化、敏捷化。推动产品智能化,抢占成套装备、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等装备战略制高点。推进管理智能化,加快企业流程再造、信息集成、组织优化,提升管理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负责)
2.推广“互联网+制造”。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化制造,积极利用互联网采集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提升高端产品和装备的模块化设计、柔性化制造、定制化服务能力,发展工业设计、模具开发和产品定制等在线服务。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加快推进企业内部和企业间制造资源、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高度集成,以及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和营销服务等互联互通,培育发展网络众设、众包、云制造等制造模式,促进社会制造资源的效率高协同。发展服务型制造,拓展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监测追溯、质量控制、故障诊断、远程维护等增值服务,促进产业链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价值链两端延伸,推进企业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负责)
3.推动制造业互联网跨界融合。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对接,实现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推动制造企业人才、技术、设备、服务等资源共享。推动基于互联网的社会各类资源与制造业精准对接,支持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咨询、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产品追溯、评估认证、质量监管、产业链金融等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股权合作、技术研发、成果转让,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跨界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市中小企业局、市金融局负责)
4.深化工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建设行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开放型采购、销售、服务平台,引导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或区域平台转化,推进行业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型营销平台发展,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支持推进制造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金融企业等在品牌培育、产品体验、网上销售、物流配送和产业链金融等领域开展合作,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打造制造、营销、物流和服务等效率高协同的一体化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负责)
(三)强化融合发展基础和支撑。
1.夯实制造业技术基础。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基础技术、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提升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基础和产业支撑能力。重点发展以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核心工业软硬件、工业互联网、工业云和智能服务平台等制造业为核心的技术体系,推进传感器、嵌入式工业控制芯片、可编程控制器、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高性能检测设备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加快设计开发工具、仿真测试工具、制造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工业软件开发和应用,推进测试验证平台和创新中心等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负责)
2.提升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推动信息物理系统参考模型、机器联网、智能物流、机器视觉等技术研究和物联网在制造业的集成创新和应用,推进制造企业、工业设计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互联网企业协同开展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的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鼓励开发和推广精益研发、智能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等一批面向重点行业、中小企业的系统解决方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系统解决方案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负责)
3.推动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发展。培育基于工业云的新型生产组织方式,加快“滨海工业云”等云平台建设,提升协同设计、协同研发、协同制造、精准营销等专业服务能力。聚焦中小企业云应用,推广建设各类专业性或行业性工业云服务平台。支持制造企业建设或开放内部云平台,推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检测检验、产品营销等平台化集成应用。加快工业大数据开发应用,支持建立企业、行业大数据平台,推进开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推动制造业数据感知、采集、整合、分析运用,提升企业在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产品营销、精准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4.提升信息安全保证能力。落实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证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制造企业重要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和灾难备份系统建设。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工业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汇总、情况分析通报机制。推广自主可控的工业控制系统、国产密码、可信云服务等安全技术产品开发应用,加快推进访问控制、安全追溯、商业信息和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产品产业化。支持系统仿真测试、评估验证等关键技术平台建设,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供安全保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5.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依托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评估平台,深入组织开展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对标和诊断工作,引导企业找出存在问题和差距,明确融合发展目标、重点方向和实施路径。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管理体系标准普及推广,推动企业建立、实施和改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加快构建开放式、扁平化、平台化的组织管理新模式,以业务流程再造和管理组织方式变革,推动企业培育和打造数据驱动、网络协同、精细管理等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型能力。加强政策资金引导,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推进机制和市场化服务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充分发挥市落实“中国制造2025”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相关政策,强化跟踪督查,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细化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各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我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落实“中国制造2025”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完善融合发展机制。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破除行业壁垒,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在技术、标准、监管等方面充分对接,依法放宽新产品、新业态的市场准入限制,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创新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支持构建协同研发和技术扩散的“双创”体系,将“双创”平台建设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范畴。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营造有利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环境。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作用,鼓励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积极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融合标准制定和平台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三)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支持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相关资金,充分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加大对互联网创新创业、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双创”平台建设运营以及制造新模式、服务新业态和应用试点示范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建立区级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社会资本和各类创新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互联网创新创业、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投资和支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鼓励政府采购第三方云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信息化能力。(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中小企业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落实税收金融政策。积极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结合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扩大制造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支持制造企业基于互联网独立开展或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开展新业务。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支持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产融合作试点,支持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创新担保方式,探索多样化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五)完善用地用房服务。支持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实行5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政策。鼓励各区人民政府和各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出台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资源,并对办公用房、水电、网络等费用给予补助,为致力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创业者提供低成本、效率高便捷的专业服务。(各区人民政府,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负责)
(六)健全人才支撑体系。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激励创新的股权、期权等风险共担和收益共享机制。深入实施人才“绿卡”制度和“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吸引和集聚创新人才、跨界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加强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在重点院校、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巡讲、宣介、培训活动,在大中型企业推广首席信息官制度,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