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政策解读
2016-06-08 来源:未知 浏览:
市市场监管委自2016年6月1日起,在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这是继天津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推出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企业住所登记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系列改革举措的又一新举措。
一、什么是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
天津市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是指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通过制订《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规则》,对登记注册前无需办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或无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平台进行自主查询、比对,对自己选定的企业名称自主确定申报或登记的一种制度。
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适用哪些范围
根据《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登记注册前无须办理行政审批或无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可以通过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或登记。
三、企业自主申报名称是否意味着企业想叫什么名字完全由自己决定
企业在申报企业名称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要受禁止性条款的约束。如果企业名称中出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中所列情形的字词,系统会通过大数据自动识别不得申报。
四、怎么才能确定企业自己拟定的名称能否进行自主申报
想要进行自主申报的企业投资人无需到天津自贸试验区的企业登记办事窗口,只需在电脑浏览器地址栏输入zzsb.tjmqa.gov.cn或登录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点击“在线办事”下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模块后,依据《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指南》对拟用的企业名称按照企业名称“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的四段式顺序要求依次进行填写,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然后申报人可以自主打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或直接到企业登记注册窗口办理企业登记。
五、申请人取得了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后多长时间应当办理登记注册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后,有效期为一个月,逾期未登记注册的,名称自动失效。有效期届满前未完成登记注册的,申请人可延期一个月。
六、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如果与他人的名称发生争议怎么处理
一旦申报或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了相关规定,造成了公众误认或与在先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相近形成名称诉讼,或因投诉、举报、权利人的要求被登记机关认为不适宜企业名称时,登记机关根据职责,依据《自主申报企业名称近似争议处理程序规定》对认为不适宜或法院判决应当纠正的企业名称会责令相关企业进行变更登记。对逾期不申请变更登记的,登记机关将依据《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强制纠正程序规定》,对不适宜企业名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将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