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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科技小巨人扶持政策解析

2016-05-19 来源:未知 浏览:

        近年来,天津市武清区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移,优化产业升级,注重科技创新。2009年起,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科技小巨人、小升高等。届时今日,武清区根据自身发展情况,预期到2020年,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万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5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5亿元的达到100家,超10亿元的35家,科技领军企业达到20家,工业小巨人企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5%。建成具有行业先进水平和国内外影响力的产业技术研究院1家以上,集聚科研院所、海内外高水平研发机构及产业化基地20家,新建企业创新平台和研发机构30家,开发掌握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杀手锏”产品超过30项。 武清区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一、实施领军企业培育工程

1、对企业组织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及开发“杀手锏”产品等,给予50—150万元资助。

2、 对企业引进的科研院所及共建研发转化基地、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境外研发机构等,给予平均200万元补助。

3、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获评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等国家品牌的企业,给予25—50万元奖励;对获得天津市工商局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获得市级名牌产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二、实施“小升高”工程

1、对初次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模大小分别给予15-25万元奖励。

2、对经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支持。

3、将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其产品列入重点新产品名录。

 

       三、实施“小壮大”工程

1、加强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以科技项目的方式,对提出资助申请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无偿支持,支持额度为10-60万元。

2、支持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实施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制造+服务”等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把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现代制造和现代服务相结合,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

 

       四、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工程

1、对列为区级专利试点并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目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2、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资助资金。对正常申请并经专家审定后的企业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每项3000元资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给予每项1500元资助,对企业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1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年资助总额至高不超过5万元。

3、对企业已授权专利的年费予以资助,专利授权后第四年、第五年的年费,给予每件发明专利1500元的年费资助,每件实用新型专利500元的年费资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万元。

4、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对企业购买高校、院所发明专利的,给予购买费用50%的补贴资金,至高不超过5万元。

5、支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企业以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出质所获的贷款在按期正常还贷后给予贷款利息总额50%的补贴,至高不超过50万元。

 

        五、实施产学研合作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工程

1、每年设立5000万元的高校院所扶持资金,用于支持高校院所到武清设立各类科研机构、平台和产业化项目,促进创新要素聚集。

2、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对企业经备案后引进成果进行成功转化并上市销售或企业根据生产需求经备案后委托院校进行技术开发,依照技术开发、转让合同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总计不超过20万元。

3、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力支持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创办、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经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一次性资助20-100万元项目启动费。

 

        六、支持科技进步发展

1、对主导参与制定国家技术标准的单位给予40万元支持,对参与制定国家技术标准的单位给予20万元支持。对主导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的单位给予20万元支持,对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的单位给予10万元支持。

2、对以首先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励一、二等奖的企业给予100万元、70万元支持;对以首先完成单位获得天津市科技进步奖励一、二、三等奖的企业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支持;对登记市级科技成果的企业给予每项5000元资金奖励,同一企业当年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七、优化科技金融服务

1、设立6000万元政府引导资金,用于加速武清区主导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引进聚集,经评估后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的引导资金,使用期限3年。

2、加强对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对获得贷款的企业,经企业提出申请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给予利息总额50%的贴息支持,至高不超过20万元。

3、对产业研究院及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孵化器、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服务平台因购置设备产生的银行贷款,一次性给予利息总额50%的贴息支持,至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杀手锏产品企业、小巨人企业因科研投入而新增的银行贷款,一次性给予利息总额50%的贴息支持,至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优化镇街园区平台建设

1、 加强对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对各镇街、各园区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加速器建设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100-400万元资金支持。

2、 围绕主导产业,以企业、科研机构为主体,成立的市级以上产业技术联盟,开展国内性的产业技术联盟峰会,给予50-200万元资金支持。对经认定举办国内性创新创业大赛的,给予大赛筹备费用50%补贴,至高不超过50万元。

3、对实施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开展商业模式创新试点、购买海外先进技术、创建品牌、开展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等,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天津市武清区制定了以上科技型小巨人转型的扶持政策的同时,不断加大优化政府公共服务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好“一颗印章管审批”、“一张绿卡管引才”等“十个一”改革举措,建立完善一站式、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效率高便捷的营商环境。建立政府服务专员制度。在示范区分园和众创空间等载体中设立政府服务专员,开展定人、定时、定点的“三定服务”。发挥政府购买服务作用。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为参与政府采购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及时兑现各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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