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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长!一篇文章教你用透小规模纳税人新政策

2020-12-11 来源:admin 浏览:

推荐语:作为一位财务总监,要管理好财务资源,要做好内控,要为企业开源节流,更要对政策保持敏锐,活学活用。而近日出台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则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合理税收筹划的一项利好政策!你意识到了吗?京津冀招商网带您剖析!

 

1%!延长!

 

为纾解企业困难,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业,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这些税负难题您有吗?
 

 

很多企业会说,我不是小规模纳税人,这个政策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先来说说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在税负问题上,大多数企业的几个心病:

 

“我司是做土地开发的,今年营收增长比较快,但是成本比较少,利润比较高,怎么筹划企业所得税和股东分红呢?

 

“我司是服务类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占比较高,基本没有进项税额抵扣,公司支出费用合格票据少,利润空间大,进而25%的企业所得税税额高,另外公司高薪酬员工提成高,个人所得税高,有什么合理筹划的方式呢?”

 

总结下来,相信您也遇到了如下税负难题:

 

(1)股东分红、投资分红、高管薪酬、奖金提成收入高,个人税负重

 

(2)企业无票支出,无法税前扣除,需要进行成本费用筹划

 

(3)企业利润高,企业所得税税负重

 

巧用新政策节税再加码!
 

 

通过成立个独企业跟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改变商业模式和个人获取收益的名义,转变业务关系或改变商业模式等合理合法方式将部分收入转为个独企业操作,可以有效解决上述税负难题。

          

 

在这样的操作模式下,一方面,企业A与个人独资企业B达成业务合作,签署协议,企业B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到企业A,企业A付款给企业B ,可以有效解决无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另一方面个人独资企业B按照企业经营所得依法享受低税率纳税申报,税后所得自由支配。

 

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适用小规模纳税人而在刚刚出台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对于增值税的利好政策再次延长!可以说今年设立个独会在原有节税效果上再次加码。

 

我们通过一则税筹案例来揭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现在的税负究竟是多少呢?

 

某技术开发企业想要筹划的成本费用年开票量不超过500万,增值税3%调整至1%增值税附加10%,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五级累进制),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情况如下:收入=个独营业额=开票量。

 

个人独资企业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注:以500万开票为例,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500/1.01*10%*30%-4.05=10.8

个税适用税率参照个体工商户5级超额累进税率表,服务业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

 

可以看出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前后的税负对比,原本通过成立个独,综合税负已低至5.16%,再利用今年疫情的新政策,税负低至3.20%,相对于未进行筹划,节税高达90%!

 

每一条政策都可以深挖背后的业务逻辑,转化成筹划依据,就可以产生巨大的效果,而谷川联行就是帮助企业更好的了解政策动态、用足用好政策,达到节税降成本的目的!

 

那么现在,小规模纳税人的新政策你会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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